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综治办、维稳办、教育局:
据有关部门统计,溺水事故已是造成中小学校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年以来,中央、省、市领导对防溺水工作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特别教育部、省政法委、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先后对加强学生溺水事故的预防工作进行部署作出强调。省、市领导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由于目前天气逐渐变热,学生溺水事故将呈现频发多发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1次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行动,以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现将《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综治办 九江市维稳办 九江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2日
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能和主观能动性,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溺水事故减少到最低。
二、行动的时间
2016年4月28日至9月30日,时间200天。
三、工作措施
(一)中小学校
1.贯彻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学校在防溺水工作方面的职责,开展防溺水教育,重视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
2.严格落实安全教育“每日两个五分钟”提醒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在每个教学日都要坚持上午、下午放学前的两个五分钟安全提醒制度,强化防溺水的“六不准”教育,做到常提醒、不间断。同时将防溺水教育纳入课堂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学计划、教学记录,有学生的反馈作业。
3.5月1日前,对防溺水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4.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定期通过校刊校报、墙报展板、标语条幅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
5.坚持每日上、下课时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播放《江西省中小学校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
6.4月底和秋季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校园内部有水塘、水沟、水池的学校,一定要设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安全护栏,明确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和动态巡查,确保万无一失。对校园周边学生有可能下水游泳的重点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汇总梳理后提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处置。
7.要切实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特别注意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防校方责任事故发生。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8.开展“千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好家访活动,切实摸清学生上下学途径路段的水情特点,了解掌握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水库、池塘和水渠等危险路段及水域,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及学生加强对溺水事故的防范。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管理职责。
9.落实《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市中小学校要把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九教办发[2016]46号)已转发),提醒家长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并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统一收存回执。对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家长,要将信送达学生实际监护人,确保不漏一生。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上报情况的同时要提交溺亡学生家长或实际监护人签字的回执。
10.暑假放假前,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安全告知单、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家长做好假期防溺水工作。暑假期间,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提醒。
11.暑假放假前,就假期防溺水工作与属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沟通联系,协调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1.5月1日前后,联合当地综治、维稳部门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辖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具体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校统一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提醒“每日一播”》,确保不漏一校。
3.4月底前,主动向当地政府就防溺水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提出建议,并积极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立或更新安全警示牌,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4月底前,通过教育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防溺水公开信。定期通过信息平台统一推送防溺水短信,提醒家长、社会加强防溺水监管。
5.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学校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6.主动联系当地主流媒体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滚动宣传。
(三)县(市、区)综治、维稳部门
1.继续加大防溺水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各地新闻媒体在重点时段滚动播放温馨提示字幕。各村镇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重点水域树立永久性警示牌。
2.各县(市、区)综治、维稳部门迅速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部署会,督促村镇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措施,形成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教育管理的防范网络。
3. 积极协调处理学生溺水事故,及时指导学校做好稳定工作。
4. 综治、维稳部门在汛期要把防溺水工作作为重点,在专项行动时间内,加大督查力度,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各地年终综治维稳工作考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各地各校一定要站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和沟通联系家长的作用,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贯彻落实好《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清单中所列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办,追责问效。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和市教育局将于5月上中旬和8月下旬,派出督查组对各地中小学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今后,凡出现学生溺水事故,市教育局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倒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任务清单是否落实。对未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防溺水工作成效予以量化,并以加、扣分的形式,计入年终工作考评。
各县(市、区)教育局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人:陈章泰,联系电话:8225238,传真:8227720,邮箱:jjsxab@163.com。
|